缓刑期间犯罪被撤销缓刑

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刑期未满又再次实施偷盗行为,结果被撤销缓刑,从重判处刑罚。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罗小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撤销井冈山市人民法院(2008)井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罗小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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