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看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交叉与混乱 作者: toadmin 栏目: 杀人伤害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刑 事判 决 书 No related posts. 您可能 感兴趣 有犯罪前科又手持扳手致人轻伤二级逃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同事敬酒发生口角,先动手一方后被打到重伤二级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