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一男子偷盗工地获刑

2013年10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冯某志来到惠阳区新圩镇塘吓东风村高屋小组易生工业园旁的一建筑工地,盗窃手推车1辆、震动泵1台、震动板机1个、步步紧3百条、电缆线2捆、铁撬2根等(共价值人民币3457元),并将上述财物推出工地时,被失主刘某某发现,冯某志趁刘某某打电话报警时逃跑。次日凌晨4时许,冯某志又回到该工地,盗得上述财物并推到东风煤气站路口对面的一个废品站卖掉,得款人民币200元。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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