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车牌勒索车主被判盗窃罪(多次盗窃)

惠阳刑事辩护律师:盗窃车牌,然后勒索车主钱财。钱不多,每次中介几百元,好多车主为了省事省时间,只好往卡里打钱。有的车主报警,公安出击。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2013年9月,被告人杜X、李X奎分别与张某光商议后,由杜X、李X奎分别去盗窃车牌,然后勒索车主钱财,张某光负责提供银行账户和去银行支取赃款,按索要钱财数额进行分成。
2013年11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杜X伙同“安徽仔”(另案处理)在惠阳淡水爱民东路司前居委会旁盗窃车主徐某强的车牌(价值人民币50元),并留下写有“152….5249”号码的纸条;同年11月21日凌晨,被告人杜X先后在淡水惠康东路某巷某号楼下和淡水某某路某某号旁盗窃车主周某辉和车主骆某山的车牌(分别价值人民币50元),并留下写有“152….5249”号码的纸条;同年8月29日及2013年9月27日凌晨,被告人杜X伙同杨某浩(另案处理)在惠阳区秋长街道办长发市场某街某号门前及秋长街道办某某路某号门前盗窃车主陈某荣和车主许某培的小轿车车牌,并在挡风玻璃处留下写有“想要车牌请拨151….4089”的纸条,并将杨某浩的农商银行卡账号发给许某培。
2014年2月26日凌晨,被告人李X奎分别在淡水土湖望楼背一巷制衣厂门前和淡水土湖某某街某某号门前盗窃车主潘某慧和车主张某轲的小车车牌(分别价值人民币50元),并在车的挡风玻璃处留下写有“159….4495”号码的纸条,后被害人张某轲向被告人张某光的账户存款200元;同年3月8日,被告人李X奎在惠阳区淡水街道办白云二路某某居对面一楼房下盗窃车主陈某灿的小车车牌(价值人民币50元),并在车的挡风玻璃处留下写有“159….4495”的纸条,失主陈某灿报警,将被告人李X奎抓获。
综上,杜X参与盗窃作案5次,李X奎参与盗窃作案3次,张某光参与盗窃作案6次。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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