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平潭法庭以庭审形式零距离普法

“现在宣布开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5月16日上午,一个“简易法庭”被正式搬进平潭镇金星村委会。原来,我院平潭法庭开展了一场“巡回庭审”活动,在平潭镇金星村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吸引了金星村的村委干部及村民们约30人前来旁听。

当天审理的是一宗农村土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早在2016年3月,原告缪某与被告邹某签订一份《土地使用转让意向书》,约定邹某将某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缪某永久性使用,缪某则分期付款共22万元给邹某。但由于被告邹某出售的地块属于农村集体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且邹某既非涉案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无法证明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导致原告缪某一直未能正式使用该土地。眼看合同目的落空,缪某无奈只得向我院提起诉讼。

因该案涉及金星村本村土地买卖合同纠纷,且今年以来已受理了十几起类似纠纷,平潭法庭决定结合送法进乡村,直接把审判庭“搬”到了金星村委会。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自做了具体陈述、举证、质证,且均表示不愿意进行调解。经过开庭审理,法庭在休庭后进行当庭宣判,翔实具体地向原被告双方及旁听村民解释农民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相关法律,并对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

庭审结束后,村民们纷纷表示,此次巡回庭审加深了对庭审以及与土地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认识。其中有一位村民表示,从前对法律知识并不那么了解,通过此次庭审旁听,学习到许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加认识到了学习法律的必要性,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承办本案的魏智斌法官表示,此次庭审是我院首次开展巡回法庭,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就是希望能在“送法进乡村”的活动中提升当地村民的法治意识,教育当地村民懂法、守法,让抽象的法律更加贴近基层群众的生活,引导当地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本次“巡回庭审”活动的开展,让当地村民耳闻目睹了法院审判的庭审现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接受法治教育,实现了审理案件和普法教育的有效结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及时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今后,我院还将继续开展“巡回法庭”等活动,积极选取典型案例,走进乡村进行审判活动,使法院审判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更便捷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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