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刑事辩护律师:警惕建筑施工领域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惠阳刑事辩护律师: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41号、(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43号、(2014)惠阳法刑二初字第44号三份有刑 事 判 决 书。
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
含义: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侵害法益:国家对发票的管理制度
惠阳刑事辩护律师注意到,这三起案件都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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