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电话

大亚湾检察院

大亚湾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亚湾经济开发区中兴三路
电话:0752-5558575
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

大亚湾检察院案管中心电话:0752-5568235

大亚湾刑事辩护律师:家属在亲人被关押后,不能见人,心急哪焚。甚至案件到了公安、检察、法院哪个阶段都不清楚。有经济条件的,可以请律师,能跟进案件。还有就是网上可查询案件开庭信息,或电话查询开庭时间。
市民可通过登陆我院网站开庭信息一栏,查询近期开庭信息。我院案管中心将第一时间发布确定的开庭信息。案件当事人亦可通过拨打案管中心查询电话,查询案件相关信息。

附: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办事指南
一、 查询流程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前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向工作人员提出查询案件要求。
2、须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材料和委托书。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律所介绍函、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以及委托人和当事人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3、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告知其案由、收案(立案)时间、承办人、办理进度和处理结果。

二、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
1、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案件管理中心为其提供电子阅卷。律师要求复制材料的,案管中心复制案卷相关材料。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案件管理中心负责接受并及时转交办案部门。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式成立于1993年10月,履行基层检察院全部职能。即审查批捕、起诉刑事案件,查处和预防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等案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驻看守所检察等其它法律监督业务。内设政工科、办公室、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举报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侦查科、综合预防科等10个业务科(局)室。全院政法专项编制39名,工勤编制2名。目前全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检察官27人,书记员7人。本科以上学历29人,占全院总人数的80.6%。建院以来,大亚湾区检察院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的建设方略,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均取得一定成绩。
主要业务部门职责
(一)侦查科:直接立案侦查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对全区各科级以下和区直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综合预防科:负责预防贪污、贿赂等工作;对全区贪污、贿赂等犯罪情况、趋势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
(三)举报控告申诉科: 负责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做好信访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和督办查报结果;受理、处理公民提出的刑事赔偿信件。
(四)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对民事经济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对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中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研究分析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
(五)侦查监督科(俗称批捕科):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批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或决定批捕;对侦查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公诉科:负责受理审查同级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按规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受理审查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不予起诉案件;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进行法制宣传;依法提出抗诉,对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七)监所检察科:负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执行和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和立案侦查发生在监管场所的经济、法纪犯罪案件;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
(八)反渎职侵权工作局:负责对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查处;立案侦查重大渎职犯罪案件;研究、分析全区渎职犯罪情况、特点、趋势和对策。

大亚湾检察院

您可能 感兴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