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院协同区有关部门赴深圳市龙岗区学习交流

  • 近日,我院会同区纪委、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与深圳龙岗区纪委、规划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等部门召开“旧城改造过程中职务犯罪监督、预防与惩治等问题”座谈会。龙岗区纪委副书记梁文龙、纪委常委陈燕枫、大亚湾区纪委副书记胡远良、纪委常委廖远光及我院副检察长周卫山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
    学习交流中,我院和我区有关部门了解到,针对“旧城改造”中容易产生的职务犯罪问题,龙岗区各部门积极配合,坚持“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指导不包办、协调不代替”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主要经验有五方面:一是在预防组织上坚持主动,高定位,成立了由区委领导、公检法、土地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抓基础、强化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守法意识,牢筑思想防线;三是介入关键环节,落实现场咨询和法律监督,重点审查工程的招投标环节,加强对拆迁信息公开制度、复审制度、财务审计的监督;四是构建公开机制,接受群众监督,遏制腐败;五是严明奖惩,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和个人存在不良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依法通报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于廉政典型事例加以宣传,并建议其上级单位给予表彰。
    会上,周卫山副检察长根据大亚湾区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职务犯罪监督、预防与惩治等问题,提出如何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防范职务犯罪的意见:一是“旧城改造”政策要有科学指导、严格审查和法律监督,依法制定规范的操作方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纠正先拆后征、边拆边征等乱象;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在规划审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各部门要严格审查,各环节之间相互制约、互相监督,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遵纪守法的思想建设,加大依法执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在思想上、心理上杜绝职务犯罪的苗头。
    通过学习交流,我院和我区有关部门在旧城改造中职务犯罪监督、预防与惩治工作方面拓宽了视野,学习了先进地区的有益经验,为下来查办和预防该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充分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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