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交通肇事罪赔偿谅解后检察不起诉案例

大亚湾刑事辩护律师: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之王(数量较多),但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多样,且现在的交警出于体恤家属得到赔偿,在事故认定时,在按交通事故已照顾行人基础上,往往还会做出对驾驶员作出双重不行的评价,认定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附:大亚湾交通肇事罪赔偿谅解后检察不起诉案例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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