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贩毒视为“情节严重”判三年以上

多次贩毒视为“情节严重”判三年以上 :
2013年8月份开始,被告人李某某多次向一名叫“小欢”的男子(另案处理)购买了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除去其本人吸食外,其余毒品卖给他人。20l3年9月初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李某某在大亚湾区澳头三星购物广场的游戏机室内将一包价值人民币25元的氯胺酮卖给吸毒人员胡某通吸食。2013年9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李某某在澳头渔人码头将一包价值人民币50元均氯胺酮卖给吸毒人员胡某通吸。
2013年10月28日13时许,张某超致电被告人李某某要求购买100元香水(即氯胺酮),双方约定在澳头龙海豪小区的美宜佳交易。十五分钟后,李某某来到约定的地点,将一个装有氯胺酮的红色五叶神烟盒扔在地上,进入美宜佳购买香烟和饮料。随后二人碰面,李某某示意张某超毒品在地上的烟盒,张某超交给李某某人民币50元现金。随后李某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烟盒提取一包净重1.7克的白色晶体状可疑毒品。经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一包白色晶体状可疑毒品,净重1.7克,检测出氯胺酮成分。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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