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 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形势下,高检院决定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该项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规范司法行为,就是将规范执法意识转化为规范执法能力,最终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道窗口,也是检察机关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在侦查、批捕、起诉等诸多环节以及在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出现的冤错案件中都发挥着纠正错误的重要作用。因此,控申干警司法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群众心中关于检察人员公平正义的尺度,不规范的司法行为更是干群矛盾酝酿的温床。由此可见,控申部门在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控申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不仅关乎法律监督工作的成效,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期待的具体体现。近期,控申部门针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主要查找检察人员是否存在利用检察职权收受或索要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基于各种关系丧失职业原则,办理人情案的问题;偏袒当事人一方故意拖案、压案的问题;与当事人律师关系不清楚,存在串通一气的问题等。二是人民群众权益维护难的问题。主要包括:检察机关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司法救助,使个别当事人因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关决定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导致因伤致贫、因案多头上访、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的问题;对当事人的申诉推托不理,导致当事人长期上访、越级上访或多头上访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主要包括:工作不严谨,没有按规定的程序受理、转办、答复当事人的申诉,撰写的法律文书粗糙、叙述事实不清、说理不透彻以及引用法律条文错误等情况,引起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不信任等问题;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对来访人员态度生硬,缺乏耐心,摆架子、耍威风等问题。
    通过对照检查,控申干警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例如:规范化管理没有真正形成自觉性,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等问题。因此,亟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接访,把重点工作放在认真负责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严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关,努力减少群众诉累,节省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和提高司法效率;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诉求,做好笔录工作,耐心讲解相关法律和政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尽最大能力为民解忧,将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落实到处理群众来访的一言一行中。
    “群众的事无小事”,控申干警要勇于立足本职工作讲担当,规范司法行为促公正,敢于叫响“让信访到我这里停止”,不断提高信访接待的服务水平,增强信访案件的办理能力。从接待好每一名信访群众做起,甘当公仆、文明执法,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在平凡的岗位上成就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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