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检察院对烟草专卖开展类案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近日,我院经调查发现,惠阳烟草专卖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行政处罚事项单一,少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行政执法案件卷宗情况反映不够全面等不规范情形,遂根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向惠阳烟草专卖局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惠阳烟草专卖局根据我院的检察建议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在市场监管方面,将严格管理,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零售户,必要时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二是加强对有关业务科室人员监管法律法规培训,对出现案件的档案资料不齐全和录入信息不全面的问题,按规定进行补录至“两法衔接”平台。同时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和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相关知识讲座,提高全员依法行政观念,提升执业能力,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对“无主”案件的处理,及时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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