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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成立惠州市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现将律师服务团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的律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熟悉小微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文字和语言表达能 力; (三) 热心公益事业,热情为小微企业、非公有制企业 服务,有较强的责任感。 二、 报名方式 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律师服务团成员申报表》(详见附件, 亦可前往《惠州市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hzlawyers.cn/下载电子表格),于2015年6月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张秀眉 联系电话:2167696 电子邮箱:553834802@qq.com 附:《律师服务团成员申报表》/uploads//file/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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