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参与《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根据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日前起草了《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省人社厅充分听取劳动法律专业人员意见,就意见稿涉及到的15个方面问题向省律协劳动专委会征集意见建议。
    为此,劳动专委会积极组织委员和动员各市律协劳动专委会,共同认真研究意见稿内容并提出55条近3万字书面意见(初稿)。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意见材料,劳动专委会组织召开第二次研究会议,就意见(初稿)中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处理范围、案件移送管辖期限、管辖权异议、第三人申请仲裁期限、代理人提交资料及律师收费标准等14类代表性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并形成正式书面意见提交省人社厅参考。(拟稿:省律协劳动专委会,核稿:黎雪滢,审定:邓捷)广东律师参与《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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