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建不力,城建办主任被判玩忽职守罪

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成立了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巡查小组,负责新圩镇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巡查工作,被告人曾某强作为时任新圩镇政府城建办主任,负有主持城建办的全面工作,及时处理违章建筑等职责,却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大量违建,抢建情况未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也未及时组织人员对违法行为采取进一步制止措施,严重影响了惠盐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推进,后经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区分局核查,在新圩镇新联村地段发现大量违章建筑,其中大部分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发出的惠盐高速土地征收预公告中规定的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从2012年开始,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目前已支付相关费用人民币共计1604023.06元,造成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及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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