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市严查这些行为!持续到年底

来源: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有部分沿街商户,随意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设立障碍,将公共车位划为个人使用的“私有停车位”,严重影响了正常停车秩序。

10月15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的通告》。

  10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城市工程运输车,酒驾醉驾三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惠州交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将重点整治中心城区(含各县区中心城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三个重点区域。

整治重点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城市工程运输车,酒驾醉驾三大类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未登记上牌、无证驾驶、超员载客、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超员、非法改装以及驶入隧道、高架桥梁等违法行为。

  严查城市工程运输车超载、超限、超速、闯红灯、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禁闯行、不按车道行驶、疲劳驾驶、强行变道等违法行为。

  严查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行动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对拒不接受或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或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惠州交警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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