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大亚湾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式成立于1993年10月。属惠州市检察院派出机构,实行市检察院和开发区党委双重领导,履行基层检察院全部职能。
我院现有核定编制51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1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截至2017年年底,全院实有在职人数47人,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其中一名兼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7人,现有内设机构12个(其中正科级机构3个、副科级机构9个)和1个直属行政机构(为副科级),内设机构具体包括:政工科(正科级)、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综合预防科、举报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科、反渎职侵权局(正科级)、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件管理科,直属行政机构为司法警察大队。
我院检察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十三个省份,体现出较强的包容性。现有在职47人中,公务员46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中共党员39人。从检察官比例情况来看,现有检察官31人,占全院人员的66%;从学历结构来看,现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45人(其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3人,获在职硕士学位人员8人,大学本科学历37人),占全院总人数的96%;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人员15人,占全院总人数的32%,35至50岁人员17人,占全院总人数的36%,50岁以上人员15人,占全院总人数的32%。
二十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按照“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和“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大力惩治贪污腐败,有力地保障了大亚湾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和全面打造“石化新城、和谐港湾”的建设。

领导介绍

吴健雄 党组书记    检察长

颜锦洪 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黄新辉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陈  苍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黎玉玲 党组成员   政工科长

周玉辉 党组成员   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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