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法院:接受多人六合彩外围投注构成赌博罪

审理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6)粤1303刑初592号

公诉机关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男,1963年3月1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因本案于2016年8月16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9日被逮捕。

【案件事实】被告人吴某自2015年4月起作为黄某(另案处理)的下家开始接受他人的香港外围六合彩投注,公安人员于2016年8月16日21时30分许根据侦查线索在吴某居住的、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光辉村委会姚屋墩村172某号的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当场从其房间里缴获记录投注情况的投注单据70张(第57期至93期)及六合彩码报6张,后抓获长期在吴某处投注的赌仔王某、陈某、邱某(已作行政处罚)。经统计,在吴某处缴获的投注单据记录的投注金额共人民币54821元。

【惠阳刑辩律师邱文峰】被告人吴某以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惠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被告人吴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止。罚金已缴纳。)

审判人员审判员  钟国雄
书记员  雷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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