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惠阳人民检察院(下称我院)按照《刑诉法》要求审结并向惠阳区人民法院移交了一批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案件审查起诉用时短效质高,打通了速裁程序的启动关。 一是有效沟通,奠定基础。速裁程序是认罪认罚从宽的后置配套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相衔接是检法两机关的共同着力点。为保证速裁程序的顺利启动,我院多次与区法院进行协商,就案件移交、案件标记等方面进行沟通,检法两机关达成共同意见,为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夯实了前期基础。 二是保质提速,快速审结。我院在新收案件中筛选出5宗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标准的盗窃案件,迅速与区司法信访局联络,提早为犯罪嫌疑人办理认罪认罚。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承办人提高办案效率,在案件受理后七至八天快速审结案件,大大缩短审查起诉时间。 三是标签明示,移交提醒。目前,我院对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移交区法院立案时,通过在案件袋贴上“适用速裁程序”的标签和电话告知,双重手段为速裁程序顺利启动献力。 速裁程序的启动是检法两家联动工作的初步成果体现,提升诉讼效率,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迈上新台阶。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与区法院沟通,使协商成果制度化,让速裁程序的适用更加规范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