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求,“对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协助、配合,进一步把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3月18日,惠州市检察院召开2020年全市未成年人检察(简称“未检”)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卫国、专职委员黄炜均以及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分管领导和未检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回顾总结去年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任务,对今年的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去年以来,惠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中小学校沟通联系,有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运用法治副校长、未检小课堂,为广大在校师生和家长朋友讲授法律知识,营造讲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打造了一批“未检三信、罗浮芯声”等未检工作品牌。惠城区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称号。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让未成年人得到应有的保护,免受病毒和犯罪的侵害,是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最牵挂的事情。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印发了同步抓疫情防控和未成年检察相关工作意见,向孩子们的家长发出《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推出《惠州未检课堂——防范病毒小知识》,从法律的角度剖析案情,以案释法等,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会上,袁卫国副检察长分析了当前未检工作的形势,指出未检工作受关注度高、 敏感性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次对未检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按照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未检工作“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要求,在做好“捕、诉、监”的同时,还要在“防、教”上进一步下功夫。未检案件程序多、专业性强,与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不同,需要社会各方面更多的支持、协助和配合,凝聚各方保护力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之中。
会议指出,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作为全市未检业务的指导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业务引领和指导的作用,每年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支持。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认真贯彻《2020年惠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明确“抓重点、补短板、创品牌、求极致”的未检工作思路,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打造未检工作品牌,推动“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会议要求,博罗县院、大亚湾区院作为“一站式”取证机制试点单位,对未成年的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出、身体检查、心理疏导、辨认等方面建立“一站式”取证机制,防止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龙门县院、惠东县院作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精准帮教的试点单位,强化对调查内容的运用,合理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亲职教育专业机构等社会专业力量,成立帮教小组,提高帮教工作质量效果。市检察院、惠阳区院、博罗县院作为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统一集中办理的试点单位,优化整合办案力量,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惠城区院、惠阳区院作为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试点单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探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实现资源有效统筹。市检察院负责统筹推动专门学校建设以及全市两级检察院设立“12309”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专门受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控告、申诉等工作,畅通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渠道,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未检工作质量与效果。


